“官窑瓷器在民间”的一种说法
2015/5/26 12:27:33
官窑制度在明清两代逐渐形成。许多人认为官窑瓷器由皇家垄断,老百姓是根本不能用官窑器的;官窑瓷器几乎没有瑕疵,若有瑕疵当即毁坏,是不能出窑厂的……凡此种种观念,都因为不完全知道官窑制度使然。经有关人员多年来的实物及文史资料的考证反复研究,发现皇家垄断官窑瓷只是一个愿望和神话,实际上是做不到的,而且当利益相关时,连皇帝也会下令将官窑器出售,所以官窑瓷器完全有可能流入民间。
在唐朝后期的邢窑产品上,始见手写“官”字,可能是从烧成的瓷器中挑选出上好的器皿送进宫内。北宋虽有固定的官窑,其制度如何,因缺乏史载而不明。而其时的定窑、汝窑、钧窑烧造的瓷器通常是先由官方(朝廷所派专员)挑选,其余的产品则由工匠上市销售。元代的官窑制度是怎样的,至今还是个谜。
青花折枝花果纹葵口碗 明宣德
五彩穿花龙纹蒜头瓶 明万历
明朝宣德皇帝和成化皇帝重视制器,不仅创制了五彩、霁蓝、霁红、娇黄、斗彩等新品种,而且能把青花釉里红之色烧得极其鲜艳,为明代瓷器史上的两个高峰。真正意义上的官窑制度也在此时逐步形成,即在江西景德镇指定某些窑厂专为宫廷烧制御用瓷,而不准烧制商品瓷。这些规定其实仅为皇家的美好愿望,企图以独特、独有的礼器、日用器、赏品向人们显示独有的皇家气派,即企图垄断天下最为精美的瓷器,其实是做不到的。明朝皇帝通常派太监督管窑务,而太监专制凶狠的管理,严重地盘剥窑户窑工,其中一项做法为搭烧,即强令窑户搭烧官窑器,以完成皇家的差使。搭烧就是使民窑烧制官窑器合法化,至少民窑可以在搭烧时多做出官方所索要器皿的数量,即为了保证烧制成功一件,需做三四个坯。由于搭烧,明代的景德镇就出现了被称为“官古”的窑户,即专门仿古官窑器的窑户。其中名噪一时的为陆子顺,他于正统元年进献瓷器5万余件,英宗命“送光禄寺充用,赐钞偿其值。”陆氏进献的瓷器可以充用,肯定其精美程度可比官窑。此例足以说明民间确实在造官窑瓷器。
督陶官的营私舞弊也是使官窑器流向民间的一条途径。宣德时太监张善督陶,“贪黩酷虐下人不堪,所造官窑瓷器多以分馈其同列,事闻,上命斩于都市,枭首以徇。”张善犯有两大罪状,其一便是把官窑瓷器分赠同列,可知此为官窑瓷器走到民间的一条途径。本来督陶官以职务之便送几件瓷器给同僚是平常事,可是这个张善做得太过分,再加之“酷虐下人”,引起了民愤,才两罪并罚而至处斩、枭首示众。其后的督陶官还会不会把官器送给同僚、亲友,应该还是禁而不止的,不过做得隐晦、适当一些罢了。唐英在乾隆八年二月二日的奏章中说:“故厂造成供御之瓷,则有黄器及锥拱彩绘、五爪龙等件。此等器皿,非奉赏赐,凡在臣下不敢珍藏擅用,以滋违制之戾。”唐英为督陶官确实谨慎勤敬,不敢擅用和珍藏御用瓷器(专指黄器、珐琅彩瓷和绘有五爪龙之器),那么,唐英的前后任怎样,则不得而知。然而在唐英辩白的背后,却说明了皇帝知道督陶官有把御瓷外赠之事。再说黄器、锥拱彩绘、五爪龙以外的瓷器又怎样,其或有流传至民间,当无疑问。
釉里三色鹤鹿同春图橄榄瓶 清康熙
胭脂水釉碗 清雍正
祭红釉玉壶春瓶 清雍正
影青玲珑碗 清乾隆
装箱、运输中的纰漏致使官窑瓷器品质降低、流向民间时或有之。乾隆六年五月,怡亲王谕字唐英:“烧造上色瓷器甚糙,釉不好,瓷器内亦有破的”。唐英上奏作了言辞恳切的辩解。乾隆阅读奏疏后,作朱批:“不但去年,数年以来所烧者,远逊雍正年间所烧者,且汝从未奏销,旨到,可将雍正十、十一、十二、十三等年所费几何,所得几何,乾隆元年至五年所费几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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