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蜀山窑群
2015/3/9 21:06:53

蜀山窑群,2009年5月,宜兴市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蜀山窑群1号窑(东窑),位于蜀山村东坡书院后。东窑遗址位于自然坡地上,现场可见紫砂壶、罐残片。堆积约3000平方米。蜀山窑群2号窑(西窑),窑址为南北走向(南偏西25°)。南北长约50米,东西长60米,两边堆积厚度有4米。产品以带釉陶罐、紫砂壶为主。
从东坡书院到北厂计有窑址15座,其中5座由南京宜兴联合考古队于2005年发掘发现,其余10座是根据现存地形及老窑工辨认确定,在长达1公里的蜀山南、西、北三面,有大量残片堆积,由于植被茂密,堆积丰富深厚,下层情况无法得知。从目前考古出土的残片可以看出,蜀山周围是宜兴烧制紫砂器的主要窑场,时间从明中后期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工艺上可以明辨不同时代特征,品种不但有紫砂器,而且还有大量的均釉陶器和日用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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