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富平银沟遗址调查与勘探:发现318座古窑炉
2016/3/24 12:53:05

     
 
      2011年12月,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政府因实施S106省级公路改线和富平县城规划区东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向陕西省文物局申请对该项目开展文物调查。经陕西省文物局同意,陕西省文物勘探有限公司联合渭南市、富平县文物部门对项目进行文物调查,并将调查成果编制成报告上报省文物局。
  2012年2月6日,陕西省文物局委托陕西省文物勘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在当地市、县文物部门和富平陶艺村的大力支持下,该公司于2012年2月6日至2013年12月10日对该项目全面开展文物调查和勘探;并于2015年5月委托浙江大学负责牵头成立“富平银沟遗址科技考古课题小组”,对该遗址出土的实物进行断源断代的科学分析和研究。
  2016年3月17日,陕西省文物局组织“富平银沟遗址考古勘探发掘汇报会”,由浙江大学、国家轻工业陶瓷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上海博物馆、中科院上海光机所科技考古中心、江西省景德镇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课题组的专家公布银沟遗址科技考古取得的初步成果,由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汇报今后该遗址的考古发掘打算。
      银沟遗址文物调查成果
  银沟遗址位于富平县华朱乡(现华朱管区)银沟村,地处温泉河北侧二级台地上,北邻阳河、西南为温泉河,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呈台阶状微倾,遗址中部地势略高。银沟南北横穿遗址中部,S106省道呈东北~西南走向从遗址中部穿过,现地表主要为农田、村庄、道路。
  在银沟东西两岸崖壁上遗存大量的古窑炉、古井、灰坑等遗迹,在沟两岸台地田坎上发现厚0.7米文化堆积层,地表遗存大量的瓷器、陶器残片和古砖、瓦等建筑材料。在2008年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时,银沟遗址被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点”;2011年10月,富平县人民政府将银沟遗址公布为第四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为了配合富平县人民政府S106省级公路改线和县城规划区东北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搞清银沟遗址分布范围,陕西省文物勘探有限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做足准备工作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结合走访当地群众,对南至华朱管区的陈家店、北至义桑公路以北的沟鱼村、西俭村、旧北村和西至华优路、东至郭窑村﹙S106省道改线线路﹚的南北2公里、东西2公里范围内进行缜密拉网式踏查工作,结合所能观察到的断崖、地坎暴露的遗迹和地层堆积情况确认遗址分布范围。
 
      经过详细和缜密的文物调查工作最终确认银沟村是遗址分布的中心区,中心区南北350米、东西450米、约16万平方米。遗址中心区域内遗迹、遗物、文化层堆积极其丰富,遗迹现象明显,由中心向外逐渐扩散减少。在郭窑村东、旧北社村西南、西俭村北100米、沟鱼村东南、华朱东村、陈家店东北200米以外可见窑、井、灰坑等遗迹,地表遗存有陶器、瓷器残片。根据这些遗迹、遗物分布范围确认银沟遗址范围为:东至郭窑村东侧、旧北村西南,北至西俭村北侧,西至沟鱼村、华东村,南至陈家店村、银沟村南。
  在文物调查中采(征)集到瓷、陶、石等质地各类型标本980件,其中瓷器863件、陶器21件、石器15件、建筑材料18件和其他标本63件。
  瓷器共863件,其中青瓷648件、白瓷87件、黑瓷66件、茶叶末釉瓷19件、浅黄色瓷5件、酱色瓷9件、灰色瓷2件、彩色瓷2件、素烧瓷25件。
  陶器共20件,其中盘1件、雷钵3件、盆3件、耳器1件、匣钵1件、隔板1件、坩埚2件、砚台4件、模具2件、莲花座1件、铃1件。
  石器共15件,其中石砖1件、石球1件、石砚台1件、石碾1件、石杵6件、石臼4件、盆1件。
  建筑材料共18件,其中砖5件、瓦13件。 
      银沟遗址文物勘探成果
      为确认银沟遗址准确范围、遗迹类型和分布状况,陕西省文物勘探有限公司先后两期在遗址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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